御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风语小说网www.lunachina.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对于大明子民,暹罗不仅有着居住区域的优待,还有其余各种优待,华人不仅可以从事各种职业,更特别的是甚至可以入朝为官,而这不光是外交上的功劳。

当时的暹罗国王对于本国人民依然是称帝,对中国只称王的,对于华人的宽容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年的郑和船队给暹罗的震撼太大了,有成建制骑兵的船队加上狂扫南洋海盗的义举让当时的暹罗非常佩服。

当时就有大量的华人随着三宝公的船队到暹罗定居,而且郑和还在暹罗建了礼拜寺,至今在曼谷仍然有一座寺庙供奉着郑和像,只不过郑和变成了佛教造型,不知道作为虔诚的他知道了做何感想,不过这也印证了他在暹罗的影响力。

加上华人勤劳刻苦,大力发展经济的作用,暹罗朝廷对于华人的态度也一向宽容,当今的暹罗王纳瑞宣起兵的时候,大量华人商贩加入到军中,帮助暹罗一起复国,所以暹罗是知恩图报,才会在朝鲜之役时屡次向大明请缨,想要协助大明作战。

但是习惯了热带雨林气候的暹罗人去了北边,在那种天寒地冻的状态下,能不能打起来仗还是个问题,所以大明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答应,这让暹罗十分的遗憾,而如今,他们就又有了一次表现的机会,而且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拒绝的机会。

暹罗和缅甸东吁王朝之间的宿怨实在是太深了,纳瑞宣王就在缅甸王莽应龙手下当过人质,当是还能保住性命,莽应龙的儿子莽应里却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至他于死地所以当莽应龙去世以后,莽应里登基之后,纳瑞宣王就不得不举起了反抗的大旗,并且一举击溃了缅甸人的势力,得以复国。

之前的明缅战争时期,由于明王朝大军的奋战,使得莽应里不得不把主要的力量放在北边云南一带和明军对峙,而相对的,纳瑞宣王的压力就大大减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等于是大明间接帮助了暹罗,暹罗对此也是十分感激的,如今大明忍无可忍要一举平定洞武国,对于暹罗来说,当然是一个非常好的好消息。

“因此,暹罗人绝对不会拒绝,反而还会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还会派兵帮助王师,也会寻找可靠的向导和翻译给大明王师带路,这一去,大明王师绝对不用担心会迷路,也不用担心会没有粮食吃!”

石星从四夷馆中的暹罗馆里面找来的暹罗通译王本和是个对暹罗十分了解的商人之子,年幼时曾随父屡次前往暹罗做生意,后来为了避开战火而回到大明,他就在四夷馆找了份差事,对暹罗方方面面都很了解的情况下,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天子脚下

天子脚下

八月薇妮
玄幻 连载 59万字
我在玄学文手撕邪祟

我在玄学文手撕邪祟

云初棠
无限世界的通关boss谢钦辞,意外穿成一本玄学文里同名同姓但活不过三章的炮灰。 穿来时,原主正在参加黑心经纪人给他签的灵异类直播综艺,岂料假鬼变真鬼,节目组还阴差阳错唤醒了鬼王。 鬼王诞生,
玄幻 完结 109万字
垃圾食品援助蜀汉

垃圾食品援助蜀汉

吴老狼
关于垃圾食品援助蜀汉:随手选择了末日级难度,张志被坑爹系统带回最后的三国时代,成为了偏远小城毋敛的署理县长,此时刘禅已经投降曹魏,姜维已经殉国,统领南中蜀汉军队的霍弋也选择了投降曹魏,华夏大地上,只剩下人口不到四千的毋敛小县还在飘扬着大汉的旗帜。然后系统又交给了张志一个连神仙都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就是率领毋敛汉军发起反攻,夺回蜀汉失土,继而北伐中原,消灭曹魏东吴,重新把汉军的旗帜插满华夏大地!任务
玄幻 连载 137万字
相见欢(短篇 1V1)

相见欢(短篇 1V1)

黑铁厨师长
【只要见你,便心生欢喜。】 为了从阿欢的白月光师尊那儿夺回她的心,这些年来,贺兰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浓妆艳抹、男扮女装、矫揉造作,嘤嘤嘤嘤。 只可惜,直到最后,他才发现自己弄错了两件最重要的事情: 第一,那位白月光,是个男的。 第二,他就是那个白月光。 sanyeshuwu
玄幻 连载 3万字
抗战:县长?请叫我列强!

抗战:县长?请叫我列强!

田野上的期望
韩斌携神级文明系统穿越1935年的察哈尔! 这一年,白银协定签署,龙国经济命脉被米国所掌! 这一年,小鬼子磨刀霍霍,对龙国垂涎三尺,誓要发动战争! 这一年,秦土协定、何梅协定签署,委员长在金陵纸醉金迷,国民在痛苦中哀嚎! 这一年,欧洲被战争阴云笼罩,战争已不可避免! 这一年,孤立主义盛行,米国作壁上观! 这一年,韩斌雄姿英发,野心勃勃! 这一年,韩斌立下誓言,将一身献给祖国,定要完成祖国的伟大复兴
玄幻 连载 114万字
浮生回忆录(一个小小的总结)

浮生回忆录(一个小小的总结)

不详
前几天晚上,去一个相识八年的云南女孩子家里吃了个饭,当晚就住在了她家里。一般来说,极少有和我结识七八年还没拿下的良家女子,这个妹子一直其中之一,她是我的一个远房堂哥的女儿,魔都读的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魔都工作,因为她工作的公司和我的公司有业务关联,家里亲戚介绍就认识了,其实也就比我小个十多岁,但也能算是我的堂侄女吧。
玄幻 连载 6万字